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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都在饭桌上了。你要是光埋头吃饭,嘿,那你可就不懂吃饭了。”
霍旸笑着又往沈逊嘴里为了口饭,哄道:“沈哥哥说得对。”
沈逊现在膨胀惨了,他可是寿星,理直气壮地要求道:“喊什么‘哥哥’?叫‘老公’。”
霍旸都依着他,笑道:“老公。”
沈逊高兴得要命,凑过去就在霍旸脸上香了一口。
霍旸哭笑不得,拿起餐巾纸擦脸,提醒道:“吃饭的时候别亲来亲去的。”
沈逊又凑过来要亲他,特别义正辞严地道:“谁叫你要喊我老公?我一听你喊老公,我就忍不住。”
霍旸啼笑皆非道:“那我不喊你老公了。”
沈逊哼了一声,终于放弃了“强吻”人家,嫌弃道:“娇气,不就亲一口嘛。你吃着饭亲我一口,我都不嫌弃。”
霍旸真是拿这个话痨没办法,凑过去在人家嘴上亲了一下,颇为无奈地笑道:“现在可以好好吃饭了吗,老公?”
沈逊抿起嘴巴,嘴角不断上扬,点头“嗯”了一声。
吃完饭,两人一起散步消食。
霍旸带着沈逊去了车库,把一个车钥匙交到了沈逊手上。
沈逊眼睛都亮了,激动地问道:“老婆,除了平安锁,我今天还有礼物吗?”
霍旸笑着点了下头。
沈逊按动车钥匙,听到一声响动后,跑过去打开了车门。
这是莱肯品牌的一辆跑车。
以沈逊的眼光来说,莱肯就只有人傻钱多的土豪才愿意买,座驾都镶嵌黄金丝线,方向盘上镶钻石,还有跟跑车专门配套的天价手机。
但实际上,这辆跑车在同价位的跑车里,性能根本就不够看,完全就是花了上千万的钱买了辆实际性能价值不过三百多万的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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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这是他家老婆买给他的生日礼物,他当然是喜欢的啦,他怎么可能嫌弃他老婆人傻钱多,他家旸旸可可爱爱。
“知道这是莱肯哪个系列的车吗?”霍旸问道。
沈逊看了看,推测道:“这几年新出来的概念车吧?什么系列呀?我没太关注。”
霍旸道:“这款车的系列是‘狼王芬尼尔’。”
沈逊猛地一滞,冲过去抱住霍旸狂亲:“霍旸旸,我爱死你了!!”
他终于明白他家霍旸旸为什么会当这个人傻钱多的“冤大头”了,因为这辆车简直就像是专门以他的名义量身定做的!
沈逊出身狼血兵团,作为狼血的首领,他的代号就是“狼王”。
“芬尼尔”是北欧神话里的狂狼。
沈逊手底下的一个白人兄弟就曾戏称他是“芬尼尔”。
“狼王芬尼尔”,这简直就是他的专属印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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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旸旸,老婆,我要跟你做爱。”沈逊拍了拍车前盖,“就在这车上做!”
霍旸扶额而笑,无奈地道:“老公,我们才刚吃了饭。”
沈逊情绪高亢,不依不饶地道:“那又怎么了?我们不都散了这么久的步了?你是不是不行了,霍妹妹?”
霍旸颇为无奈地笑道:“老公,你这个激将法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了。”
沈逊抱住霍旸,脸在人家脖颈处蹭来蹭去:“老婆,老婆,我好想跟你做爱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