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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/我看不惯他,他也看不惯我,这才是我与沉瑟的相chu方式。(2/2)

可现在我又觉得,这想法离谱的可笑。

不过一条令人作呕的腥臭毒蛇,就该堕落,与黑暗为伍。

这才是我与沉瑟的相方式。

我不想要他忘了我。

莫名的愤怒涌上心,我扯过他的领,叫他好好盯着我的睛。沉瑟抬起脸时,与我额相碰。我见他突然变了脸睫不断颤抖,密且长。

只要他们还活着,就不可能忘记我。他们要一辈记得,是我以命换命,才叫他们存活人世,捡回一条命。

,比事业和生命长了

我救沉瑟时,他负重伤,命悬一线,经脉几乎尽断。只剩下半气,却还非要死乞白赖地活着。

我看不惯他,他也看不惯我,我们两个在竹君面前斗个不死不休——

我的血在他们上,命也因此延续。

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。我救了那么多人,放凡间的狗血话本里,早就功德圆满,金光护,成功渡劫飞升了。

最终绕成无法梳理的杂线团。

沉瑟被我打倒在地,衣服染上一大团褐污泥。

一看到沉瑟脸上的表情,我就无法控制自己中的怒火。

...

竹君不我,在我死后,他定会忘了我。所以我必须剥下我的凤凰骨赠他。

...

我恍惚想着。

即使再怎么苟延残、狼狈不堪,也还是想继续活下去。

为何我还是想活着呢?

躺在床上,气若游丝的那个人是他。嘴颤抖,说想要活下去的那个人是他。

我用心血救了他们,不是我凤九大无疆、仁心为怀。而是因为我不想死了都没有人能记得我。

醒来以后,我拼命眠自己,对自己:不要在意,也不要再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未来。

剑啊!!!

这样才对。

——而不是我凤九。

救人的人不能长活,这又算是什么歪理?

上苍被我无私大义的行为动,连夜洒下金光。但事实是,我连佛祖都面都没见到,就已经嗝死透了。

苟延残,短的可怜。其实都不长久。

他凭什么可怜我?

——这多不公平。

剑!

在他的注视下,我再度扯开嘴角,被自己咬得斑驳的猩红腔内。“贱人、废。别一天到晚都白日梦,净想吃。”

或者从我救回他的那一刻起,就彻彻底底在我前消失。也好过用现在这副死样来见我。

但他妈的——

这样一想,还不若让他重伤不治,直接死在城外,也好过被竹君捡回,拿我的命去换。

没有人会一直记得我。

不能行,就用手扣着土,用牙凿着地,一爬到城门

凭什么用这方式怜悯我?

我用力咬牙,听见自己发的,咯吱咯吱的刺耳声。自离开凤族的那天起,我们几人的命,就与竹君密相连。

至于沉瑟、弦、龙凌这些人……

他妈的——

“爷早就后悔了——如果能重来,我不会再拿我的心血救你。”

你已经不会疼,也不会痛了。一个死人,还要求那么多甚。

所以我用手拎住沉瑟衣领,视线与他保持齐平。指尖泛白颤抖着,一收缩回拢。在他沉沉的目光下,用腰带动手臂,又打了他一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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